王宝相律师,民建会员,北京亚洲最大赌博网站(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0年辞去公职,开始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王律师擅长商事金融犯罪、职务犯罪、死刑案件辩护、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工作,并先后荣获2017-2018年省直优秀青年律师、2019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辩护业务律师、南京市鼓楼区金牌律师、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等荣誉,其代理的《吴某某故意伤害案》入选《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撰写的《合同买卖纠纷案例》入选江苏律师适用《民法典》优秀业务案例。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刑民交叉疑难复杂案件、建设工程
社会职务
江苏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专家库成员
淮安市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专家库成员
徐州市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专家库成员
南京市律协刑诉委委员
南京市律协法律类新媒体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南京市律协鼓楼分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典型案例(商事经济犯罪类)
• 吴某某伪造金融票证案,辩护意见被采纳,最终不起诉;
• 刘某某涉嫌串通投标11亿元,辩护意见被采纳,最终不起诉;
• 王某某骗取银行贷款889.1万元,辩护意见被采纳,量刑一年四个月;
• 台湾居民蔡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案金额两千六百万元,辩护意见被采纳,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程某某操纵证券市场案,取保候审;
• 李某涉嫌保险诈骗二审改判缓刑(一审量刑五年六个月,二审改判缓刑);
• 张某涉嫌诈骗,检察院建议量刑十三年,羁押长达五年一个月,法院以非法经营判处五年二个月;
• 杜某某涉嫌诈骗不起诉案;
• 薄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224份,价税总计236082732.8元,税额总计20664682.92元,辩护意见被采纳,按法定最低刑罚判处;
• 刁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26341万余元,造成损失412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典型案例(职务犯罪类)
• 某基层法院副院长刘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案(建议量刑十年以上,最终判处二年八个月);
• 刘某某玩忽职守罪,二审成功辩护发回重审、最终免于刑事处罚;
• 孙某单位行贿案,辩护意见被采纳,检察院审查后退回处理;
• 潘某某受贿395.2万元,贪污549万元(辩护意见被采纳,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典型案例(毒品犯罪类)
• 乔某某涉嫌走私毒品罪1公斤,辩护意见被采纳,改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 彭某某贩卖毒品案,经二审有效辩护,死刑改判为死缓;
• 吴某某贩卖毒品案,经二审有效辩护,死刑改判为死缓。
典型案例(计算机类)
• 王某某由盗窃变更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涉案金额两千九百四十一万元,成功辩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
• 方某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成功辩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典型案例(食药环类)
• 黄某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建议量刑十二年,最终轻判六年);
• 花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销售伪劣产品罪,经过交流,当事人取保候审,一年后解除取保候审,撤案处理。
典型案例(故意伤害类)
• 吴某某故意伤害无罪案,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辩护意见被采纳,开庭后,检察院作出撤回起诉的决定,最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