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媛律师于2019年8月正式执业,曾为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为亚洲最大赌博网站昆明办公室的合伙人。其先后在云南省两级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近10年,是云南省首批员额法官。从事审判工作近10年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500余件,是云南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调研能手。因长期大量承办金融借款、房地产、企业法律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扎实的理论功底及较强的调研分析能力。其撰写的论文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种奖项,多次在《审判与法治》、《昆明政法》、《云南法学研究》、最高院《天平》杂志发表各种论文及刊物。其参与撰写最高人民法院课题项目,还受邀至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接受访谈;其作为主要执笔人参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荣获一等奖;2015年、2017年其撰写的论文分别获得云南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三等奖,2016年荣获官渡区“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原媛律师正式加入律师行业后,主要服务于政府、国企、金融机构、民营企业。提供服务的主要项目有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常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云南海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中南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
主要业绩:
1、代理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诉龙润集团系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件,涉案标的近 2 亿元,在保证人公章及股东会决议签字存在伪造的情况下,代理招商银行全面胜诉;
2、代理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诉讼案件,案件涉及“云涌”系 列信托产品委托人起诉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单件案件涉案金额 高达 3000 万元,最终取得法院驳回信托产品委托人诉讼请求的结 果;
3、代理勐腊县勐远南拼河采石场诉云南通安路桥工程设备有限 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法院裁定驳回勐腊县勐远南拼河采石场的起诉,为当事人云南通安路桥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挽回 1141 万元损失;
4、代理云南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胡学芹、庄永珍、德宏州浙 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通过启动再审成功 判决德宏州浙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为当事人 云南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挽回了近 800 万元损失;
5、代理李军与袁秀、苏志顺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在一审、 二审判决李军需要支付袁秀、苏志顺股权转让款近 500 万元的情况 下,通过启动再审,分析阴阳合同中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成功驳回了袁秀、苏志顺对李军的诉讼请求,为当事人李军挽回了近500万元损失。
6、为昆钢环保搬迁建设项目(标的200多亿元)提供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
7、为多家商业银行附属社团法人清算注销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因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项目推进过程中对接金融办、工商联、民政局等部门,形成了联动工作,积极推进了项目清算注销。
8、为多家民营企业提供了内控合规及涉税法律服务。其中为某 公司提供税收专项法律服务,成功帮助该企业免于400余万元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社会职务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法律专门委员会委员、昆明市律协银行与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昆明市律协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教育经历
云南大学宪法行政法 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