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顾问:赵倩律师先后为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昆明市应急管理局、昆 明官渡区人民政府金马街道办事处、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吴井街道办事处、昆 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等政府部门、机关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事业单位、国企顾问:为云南省地矿测绘院、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商蛇口集团、中铁建工集团、云南能投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云城置业有限公司等政府、国企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银行顾问: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昆明盘龙兴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等提供常年顾问服务:
房地产公司顾问:招商蛇口集团公司、万科集团公司、冠江房地产公司、昆明红星美凯龙置业有限公司、昆明雅居乐置业有限公司,昆明红星美凯龙置业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云投泛亚置业有限公司、晋守金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盛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科地产云南公司、云南爆笑江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企业提供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
赵倩律师执业以来 ,致力于民商事诉讼 ,代理的民商事诉讼 800 余件 ,近三年代理标的上千万的涉建设工程领域案件 20 余件。在复杂民商事诉讼处理方 面经验丰富。
代表性业绩及案例:
1、某文化产业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详纠纷一案,审接 受某文化产业公司的委托提出上诉,在土地被多轮查封的情况下,二 审完全改判 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为委托人挽回损失近 10 亿元;
2、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另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合资、合作开发房地 产合同纠纷。该案件法院最终确认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效,并判决对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客户争取到了土地使用权,挽回损失约3亿元,也为通过司法程序推进政府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的案件提供了处理思路;
3、潘某某诉重庆某建工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顺利执行到工程款约 1800 万元;后重庆某建工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法院直接驳回建工公司的起诉;
4、潘某诉某自来水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在合同相对方破产的情况下 ,顺利从业主处执行到工程款约 300万元;
5、某施工企业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人)1200 余万元的案件 ,担任发 包人的代理人 ,驳回了原告要求发包人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